河北省人大常委会扎实开展立法调研:明方向提质效转作风 提高立法质量效率
来源:河北日报    时间:2023-07-12 07:16:45

省人大常委会扎实开展立法调研

明方向提质效转作风 提高立法质量效率


(相关资料图)

调查研究是立法工作的基本功,是实现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的一项基础工作。

今年以来,省人大常委会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对河北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加快建设经济强省、美丽河北,聚焦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河北篇章,结合主题教育,扎实开展立法调研,不断完善立法工作格局、提高立法质量效率,切实把调研成果转化为推动立法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际成效。

依靠调研明方向,在系统谋划上下功夫

支持、激励作品和专利、商标、地理标志、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等的培育创造,鼓励高校加强知识产权人才引进和培养,加强知识产权交易平台建设……前不久,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听取了关于《河北省知识产权保护条例(草案)》的说明,对条例草案进行了初审。

条例草案重点对鼓励知识产权培育创造、促进知识产权转化运用、突出知识产权保护、强化知识产权服务保障等进行了规范,在初审后将继续深入调研、修改完善,提交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进行二次审议。

知识产权保护事关创新驱动发展,事关营商环境优化和经济高质量发展。近年来,我省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取得了长足进步,但也存在着保护意识不强、执法司法保护不够、维权成本高、侵权成本低等问题。因此,加快制定一部知识产权保护的综合性地方性法规十分必要。

此前,《河北省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2023—2027年)》和《河北省人大常委会2023年立法计划》经省委批准后正式公布。在这其中,制定《河北省知识产权保护条例》被列为今年一类项目。

“编制五年立法规划和确定首年立法计划是本届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开局的基础,而做好调研是关键一环。”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杨金深介绍。为了下好“先手棋”,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多次召开立法座谈会和专题研讨会,通过电话沟通与主动上门沟通等多种形式,与省人大常委会各工委、省政府有关厅局主动对接,充分听取意见,为新一届人大立法谋篇布局。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聚焦加快建设经济强省、美丽河北,经过多次调研、反复修改,最终公布的立法规划和立法计划涵盖了我省经济发展、科技创新、乡村振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和基础设施、文旅融合、社会治理、民生保障、民主政治等九大领域,将立法规划中原来的100余项立法项目调整为73项,并将原计划“大而全”的6部条例调整为“小切口”的“若干规定”,定题立项更为精准细致。

为深入推进实施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通过多次深入走访调研,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在科技创新、文旅融合、民生保障等方面寻求三地立法最大公约数,谋划提出《关于推进京津冀协同创新共同体建设的决定》《京津冀文旅融合发展促进条例》《京津冀社会保障卡一卡通条例》三个协同立法项目,并与京津两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机构达成共识。目前,《关于推进京津冀协同创新共同体建设的决定》制定工作已实质性启动,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立法规划和立法计划是一项顶层设计,是对人大立法工作的整体部署,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没有深入扎实的调查同样没有发言权。”杨金深介绍,通过调查研究,现场看、随机点、当面听、直接问,立法规划和立法计划确定的项目积极回应了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和实际工作的堵点淤点,确保了立法工作方向明、思路清,立得住、真管用。

依靠调研提质效,在成果转化上下功夫

“我们制定的许多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政策措施,在‘最后一公里’落地见效上还有一定差距,我认为应该尽快解决。”

“对于我们中小微实体企业,需要进一步降低市场准入门槛,以小食品加工为例,实体店准入和网店就有差距,实体店反而更加严格。”

今年,省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就优化营商环境立法工作赴省内4个市9县(区)开展调研,实地走访12家企业,召开9次座谈会,与145名企业家、基层执法人员、人大代表面对面座谈,征集到124条立法建议,为法规修订提供了一手参考。

“企业家们提出的不少问题直接且‘辛辣’,对《河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修订寄予期待,主要是希望条例能够与时俱进,在土地、税收、金融、便民服务等方面推出更多有力举措,推进服务型政府和法治政府建设,提高可操作性,真正落地落实。”杨金深介绍,问题导向是条例修订的重要依据。

坚持调查研究不止于纸面文字、不流于会议形式、不虚于表面文章,立法调研中,省人大常委会仔细搜集各方意见建议,进行综合研判和深入分析,针对实际问题找出破解办法,转化为推动立法工作的实际成效。

在唐山市,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调研组先后到煤炭科学研究总院唐山研究院、中信重工开诚智能装备有限公司、百川集团3家企业开展实地调研,先后召开了23名企业家参加的座谈会和27家市直、区直部门参加的座谈会,深入了解大家对制定知识产权保护条例的意见建议。围绕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植物新品种权保护、版权保护,法工委工作专班先后开展3次“小切口”立法调研,针对立法中的具体问题,逐个研究、逐一解决。

为做好《河北省新能源发展促进条例》立法工作,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工作专班赴邢台、邯郸、保定、沧州等地,就风电、光伏、生物质能、核电、制氢、抽水蓄能、新能源装备制造等开展全面调研,还到江苏、浙江两省就海上风电和核电进行专项调研,实地走访秦山核电、清陶能源、华能启东海上风电等单位和企业。

“在调研中我们了解到浙江省通过立法对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上网、用地保障等进行鼓励和支持,推动了可再生能源发展利用,我省条例也将学习借鉴这些有益经验,在条例草案中予以体现。”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马桂旺介绍。

依靠调研转作风,在“开门立法”上下功夫

在立法工作中,民主立法是基本原则,调查研究是前置程序。省人大常委会坚持“开门立法”,在立法调研中注重问法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力争每一部法规都成为精品佳作、经得起实践的检验。

在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上,《河北省渔业船舶管理条例(修订草案)》提交审议。

随着海洋渔业进入高质量发展的战略转型期,目前我省在渔船修造监管、“三无”船舶治理、渔港建设管理等方面存在哪些问题?基层部门一线执法人员、企业和渔民可能最有发言权。

翻开《关于赴沧州市开展渔业船舶条例立法调研的报告》,里面记录了以下内容:关于船舶定位方面,为保障安全生产,条例草案规定因设备故障等原因导致船舶无法定位,已经出海作业的应当立即返港。有的渔民提出,部分远洋海域的捕捞有渔期仅为3至5天,如果因为上述原因立即返航,有可能会造成很大的经济损失。

“渔民们建议探讨制定较为灵活的措施,比如在附近有其他船舶可以证明其定位设备故障、正在安全生产且可以替代联络的情况下,是否可以在一定时限内完成本次生产后再予返航,或者是否可以就近靠港进行维修。对此,我们将进一步研究探讨,在保障渔民安全的同时更好维护他们的利益。”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刘汉春介绍。

知屋漏者在宇下,知政失者在草野。人大工作的最大优势是密切联系群众,只有紧紧依靠人民群众,人大工作才能充满生机和活力。

坚持迈开步子,扑下身子,几个月时间里,省人大常委会立法调研足迹遍布省内外企业、港口、工厂、农村、社区、高校等地,在一线听真话、察实情,努力把“问题清单”转变为“履职清单”。

目前,采取座谈交流与实地考察相结合、专题调研与综合调研相结合、线上调研与线下调研相结合、省内调研与省外调研相结合等方式,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等已召开座谈会36次,专题研讨会3次,工作会议34次,实地走访调研54家单位和企业,与72位企业家和商会代表进行了面对面交流,完成各类调研报告15篇8万余字,形成立法资料汇编6册近95万字。

“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需要大量客观、真实、有效的信息作为依据。对现实情况的掌握越是全面、准确,就越能为立法工作作出支撑。”省人大常委会相关负责人表示,结合主题教育,省人大常委会将继续做好立法调研,并将调研成果实实在在转化为推动立法工作的实际成效,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河北篇章提供有力法治支撑。(河北日报、河北日报客户端记者 霍相博 通讯员 袁任新、杨延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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